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国际教育学院 日期:2020/06/23 浏览:
各学院:
根据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为做好我校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4、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3-10个月;
具体留学期限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二、选派计划
1、访问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至多可推荐2 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本科插班生:每校至多可推荐2人。
5、2019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各校推荐计划。
三、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
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 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 5 (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 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选拔办法
1、选拔推荐
请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学生,做好申报、评审、推荐等工作,并于6月24日15:00前将推荐人选及佐证材料上报国际教育学院(西校区主楼A51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公示
确定人选后将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
3.网上报名
6月30日前,被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4、留学俄罗斯网站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6月23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 future-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7月15日前完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院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0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点击出国留学栏目进入项目检索页面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20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
2020年起,俄方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 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 我院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5、报送材料
学校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统一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七、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和工作安排。
八、外语培训
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九、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 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俄方一般于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联系人:黄济群 联系电话:0467-2395785
办公地点:西校区教学主楼A513
根据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为做好我校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4、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3-10个月;
具体留学期限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二、选派计划
1、访问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至多可推荐2 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本科插班生:每校至多可推荐2人。
5、2019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各校推荐计划。
三、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
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 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 5 (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 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选拔办法
1、选拔推荐
请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学生,做好申报、评审、推荐等工作,并于6月24日15:00前将推荐人选及佐证材料上报国际教育学院(西校区主楼A51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公示
确定人选后将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
3.网上报名
6月30日前,被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4、留学俄罗斯网站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6月23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 future-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7月15日前完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院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0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点击出国留学栏目进入项目检索页面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20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
2020年起,俄方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 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 我院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5、报送材料
学校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统一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七、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和工作安排。
八、外语培训
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九、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 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俄方一般于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联系人:黄济群 联系电话:0467-2395785
办公地点:西校区教学主楼A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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