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11年,是全校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物资供应统一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及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资产、物资供应等进行管理、服务、监督。为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提供条件保障。
现有专职管理人员8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与利用科岗位2人,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科岗位2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工程招标管理岗位2 人。各单位、部门设有兼职资产管理员。
国有资产管理处自成立以来,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岗位工作职责,引入管理信息系统,使学校资产达到了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使学校资产管理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及信息化。
目前学校资产管理干部在学校党政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由单纯管理向管理、研究、服务转型,为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平台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物资保障,为我校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现有专职管理人员8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与利用科岗位2人,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科岗位2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工程招标管理岗位2 人。各单位、部门设有兼职资产管理员。
国有资产管理处自成立以来,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岗位工作职责,引入管理信息系统,使学校资产达到了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使学校资产管理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及信息化。
目前学校资产管理干部在学校党政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由单纯管理向管理、研究、服务转型,为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平台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物资保障,为我校建设积极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