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教学与教务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职责是在主管校领导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学科专业设置与建设、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审核、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实施、教学秩序的维护、教学质量的评估、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推进,以及对全校教学资源实施整体的协调管理,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确保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教务处下设5个中心,分别为:教学运行中心、考务管理中心、实践教学中心、教学资源建设中心、教学资源管理中心和教学研究与创新中心。
组织架构:
教务处处长职责:
1.负责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经学校批准后,组织专业论证、履行报批手续。
2.负责拟定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
3.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大纲及各类教学法规文件。
4.负责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评价等改革与实践。
5.负责校历制定、教室调度和排课选课工作。
6.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学校各类考试工作,以及学生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等工作。
7.负责教学、教务方面的数据统计,以及全校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审核。
8.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实验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管理及质量考核,以及实验室运行管理及安全工作。
9.负责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促进订单培养的实施。
10.负责组织全校性教学竞赛,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有关竞赛。
11.负责全校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本、专科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定、评选。
12.负责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申报、结题、评奖以及过程管理。
13.负责“新三科”(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的研究与创新。
14.加强教师行为规范教育,打造“四有”好老师队伍,形成优良教风。
1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