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遴选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
供稿:科技创新工作处 日期:2020/11/11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4号)和《黑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黑科领办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遴选精神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作出的重要指示,是新时代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继续当好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推动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深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设5个以上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3个以上农业农村领域的“星创天地”; 建成集设施农业、休闲观光、科普拓展等功能为一体的农业生态旅游观光基地2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类农村电子商务平台2个。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50项次以上,培训高素质农民10万人次以上;引导农业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服务20个以上科技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和专业技术协会等;基本形成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广大乡土人才全面参与,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不断拓展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新局面,实现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有关政策
1.选派范围。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将科技特派员范围拓展到管理、经营、电商、金融、计算机、工业等领域,实现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2.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面向农民举办农业生产技术、农村电商、管理经营培训和现场指导服务等活动,开展先进实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应用服务,把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注入农村基层,让先进的科技成果惠及更多农民。在农作物新品种与病虫害防治、绿色有机种植、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和疾病防治、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中药材种植与加工、智慧农业以及农村民生等方面转化、示范、推广一批新型实用技术成果。
3.拓宽服务领域,推动全产业链服务。一是支持围绕全产业链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推动产业要素有效嫁接、共生融合,促进创业和技术服务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条延伸覆盖,整合相关科技、人才资源,共同进行科技攻关,组团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创业和技术服务;二是鼓励法人科技特派员牵头组建多学科融合的技术团队,围绕各地的优势特色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全产业链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4.搭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突出“科技”属性,面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乡村文明,大力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农业生态旅游观光基地、电子商务平台等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搭建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服务平台,为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转化科技成果,开展技术创新,组织技术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5.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市委市政府将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财政资金支持,用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创造服务平台建设、科技特派员能力提升和乡土人才培训、科技特派员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特派员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遴选条件及报送方式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遴选,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人,申报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特别优秀人员可放宽到中级职称。学院推荐人员须认真填写选派科技特派员情况统计表,请于11月11日下班前发至科技创新工作处邮箱。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4号)和《黑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黑科领办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遴选精神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作出的重要指示,是新时代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继续当好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推动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深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设5个以上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3个以上农业农村领域的“星创天地”; 建成集设施农业、休闲观光、科普拓展等功能为一体的农业生态旅游观光基地2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类农村电子商务平台2个。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50项次以上,培训高素质农民10万人次以上;引导农业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服务20个以上科技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和专业技术协会等;基本形成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广大乡土人才全面参与,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不断拓展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新局面,实现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有关政策
1.选派范围。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将科技特派员范围拓展到管理、经营、电商、金融、计算机、工业等领域,实现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2.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面向农民举办农业生产技术、农村电商、管理经营培训和现场指导服务等活动,开展先进实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应用服务,把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注入农村基层,让先进的科技成果惠及更多农民。在农作物新品种与病虫害防治、绿色有机种植、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和疾病防治、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中药材种植与加工、智慧农业以及农村民生等方面转化、示范、推广一批新型实用技术成果。
3.拓宽服务领域,推动全产业链服务。一是支持围绕全产业链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推动产业要素有效嫁接、共生融合,促进创业和技术服务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条延伸覆盖,整合相关科技、人才资源,共同进行科技攻关,组团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创业和技术服务;二是鼓励法人科技特派员牵头组建多学科融合的技术团队,围绕各地的优势特色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全产业链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4.搭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突出“科技”属性,面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乡村文明,大力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农业生态旅游观光基地、电子商务平台等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搭建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服务平台,为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转化科技成果,开展技术创新,组织技术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5.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市委市政府将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财政资金支持,用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创造服务平台建设、科技特派员能力提升和乡土人才培训、科技特派员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特派员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遴选条件及报送方式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遴选,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人,申报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特别优秀人员可放宽到中级职称。学院推荐人员须认真填写选派科技特派员情况统计表,请于11月11日下班前发至科技创新工作处邮箱。
附件:选派科技特派员情况统计表(黑龙江工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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