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科技创新工作处 日期:2021/01/11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省委宣传部的要求,现就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转发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按照《公告》要求,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办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将择机组织专题辅导。请各学院、各部门于1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三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清单》一份等预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创新工作处,并将《汇总清单》电子档发至科技创新工作处OA邮箱。
2.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月22日当天报送预审通过的项目纸版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电子材料发至科技创新工作处OA邮箱。主要包括:
(1)纸版材料:修改完成、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8份(其中1份申请书内夹4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另3份申请书夹3份活页)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 ;
(2)电子材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不包括《活页》)和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最新版)》汇总并认真校对后的《申请书》中“数据表”数据;
(3)2021年新版《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见附件。各学院、各部门请仔细阅读《申报公告》,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工作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 求出发、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要遵守学术规范、捍卫学术尊严, 在项目申请和执行中遵守承诺、履行义务,充分展示龙江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良好精神风貌。
2.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严格审核课题申请人申报资格、前期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要加强科研力量统筹、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限申报相关材料,确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部门:科技创新工作处
按照《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省委宣传部的要求,现就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转发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按照《公告》要求,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办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将择机组织专题辅导。请各学院、各部门于1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三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清单》一份等预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创新工作处,并将《汇总清单》电子档发至科技创新工作处OA邮箱。
2.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月22日当天报送预审通过的项目纸版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电子材料发至科技创新工作处OA邮箱。主要包括:
(1)纸版材料:修改完成、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8份(其中1份申请书内夹4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另3份申请书夹3份活页)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 ;
(2)电子材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不包括《活页》)和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最新版)》汇总并认真校对后的《申请书》中“数据表”数据;
(3)2021年新版《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见附件。各学院、各部门请仔细阅读《申报公告》,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工作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 求出发、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要遵守学术规范、捍卫学术尊严, 在项目申请和执行中遵守承诺、履行义务,充分展示龙江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良好精神风貌。
2.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严格审核课题申请人申报资格、前期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要加强科研力量统筹、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限申报相关材料,确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部门:科技创新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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