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关于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 (外语学科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供稿:科技创新工作处 日期:2021/07/09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转发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到期结项课题。
二、验收办法
1.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3)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
(5)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6)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情况。3.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结题佐证材料。
3.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结题佐证材料。
4.课题研究成果(含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中的“总文字复制比”如为15%以上,则验收结论为不合格。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并经评审专家认定。
5.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门决策采纳(以领导批示或已将成果观点、对策建议写入省直部门以上相关文件为准),其验收结论原则上为良好及以上。
三、结题办理
1.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课题成果,将由省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2.如不能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一律终止研究,课题将予以撤消处理,剩余研究经费按原渠道返回,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各类课题。
四、需提交材料
受疫情防控影响,本次课题验收线上进行,提交材料均为电子版。
1.课题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著作、微课、视频公开课、课件、软件、调研报告等(其中研究报告和论文为必备项),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2.《结项鉴定审批书》;
3.有变更事项的,须附《变更事宜登记申请表》;
结题验收工作材料收集时间截至7月13日,由各课题组报送至科技创新工作处段宏芳OA邮箱(如附件过大可发送至jxdxkjc@163.com),标题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外语专项课题结项材料+姓名”。
联 系 人:科技创新工作处
根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转发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到期结项课题。
序号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姓名 | 所在单位 |
1 | WY2019066-C | “金慕课”背景下大学英语O2O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构建 | 孙超 | 黑龙江工业学院 |
二、验收办法
1.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3)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
(5)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6)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情况。3.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结题佐证材料。
3.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结题佐证材料。
4.课题研究成果(含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中的“总文字复制比”如为15%以上,则验收结论为不合格。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并经评审专家认定。
5.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门决策采纳(以领导批示或已将成果观点、对策建议写入省直部门以上相关文件为准),其验收结论原则上为良好及以上。
三、结题办理
1.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课题成果,将由省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2.如不能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一律终止研究,课题将予以撤消处理,剩余研究经费按原渠道返回,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各类课题。
四、需提交材料
受疫情防控影响,本次课题验收线上进行,提交材料均为电子版。
1.课题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著作、微课、视频公开课、课件、软件、调研报告等(其中研究报告和论文为必备项),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2.《结项鉴定审批书》;
3.有变更事项的,须附《变更事宜登记申请表》;
结题验收工作材料收集时间截至7月13日,由各课题组报送至科技创新工作处段宏芳OA邮箱(如附件过大可发送至jxdxkjc@163.com),标题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外语专项课题结项材料+姓名”。
联 系 人:科技创新工作处
上一篇:关于集中开展省级艺术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 2024-10-15我校举办“强身健体·乐享重阳”离退休人员趣味运动会
- 2024-10-15我校第七届体育节圆满落幕
- 2024-10-14团省委副书记陈海萍一行到我校调研指导“四创”工作
- 2024-10-13砥砺奋进四十载 奋楫扬帆正当时|献礼四十年,凝心话发展(四)
- 2024-10-12我校召开山东能源集团专场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