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黑工院发〔2018〕284号-黑龙江工业学字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俄语专业自评报告 申请新增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俄语专业 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面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深化质量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校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黑龙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结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未修读学分学习,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条件者,可申请以结业证书换...
为确保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校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0至25人组成,各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至10人组成,任期2至3年。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是授予学位的权力机构,下设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教务处,作为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条 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1.负责对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拟授予及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